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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皮肤影像示范建设单位征集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6-14  阅读次数:3090

关于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遴选第二批皮肤影像示范建设单位皮肤影像推广单位的通知

皮肤影像已成为皮肤性病学的重要亚专科之一,对改变皮肤性病学的诊断模式形成了客观而深远的影响,也成为国内外皮肤性病科医生必须掌握的诊断技能之一。为普及和提高我国皮肤科医生在皮肤影像领域的能力,经有关部门批准,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皮肤科专委会(以下简称国家中心皮肤科专委会)成立了皮肤影像能力建设委员会,并于20189月份在全国各级医院中完成了第一批皮肤影像示范单位”“皮肤影像示范建设单位皮肤影像推广单位的遴选工作,共有200余家单位分别获得上述三类单位并受颁牌匾。

近半年来,这些单位在提升我国皮肤影像整体能力、构建区域性皮肤影像协作网、培育皮肤影像骨干人才队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皮肤影像能力体系建设工作,经国家中心皮肤科专委会讨论决定,现正式启动第二批皮肤影像示范建设单位皮肤影像推广单位的遴选工作,现将申报相关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示范建设单位:1)具备较完整的皮肤影像装备(具备皮肤镜或皮肤CT工作站),已规模开展皮肤影像相关临床工作;(2)具有一定的皮肤影像研究基础和地区代表性;(3)具备较高水平的皮肤影像人才,学科至少有1人获得过皮肤影像技术中级能力认证;(4)原则上总数不超过150家(第一批已经遴选89家)。

2.推广单位:1)具备一定的皮肤影像装备;(2)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已实际开展皮肤影像相关临床工作;(3)具备皮肤影像人才,至少2人获得过皮肤影像技术初级能力认证(皮肤影像能力考核链接附文末);(4)原则上总数不超过1000家(第一批已经遴选145家)。

单位权益

1.示范建设单位:认定为本地区的皮肤影像临床中心;可承担或协助参加国家中心皮肤科专委会和CSID设立的开放课题;经1-2年建设达到示范单位标准者,可申请成为示范单位。

2.推广单位:认定为本地区皮肤影像临床服务和远程医疗基层单位;可获得示范单位和示范建设单位的业务指导、远程协助和人员培训(近期将由皮肤影像能力建设委员会推出中国皮肤影像技术能力培训工程,将优先照顾推广单位的需求);可参加国家中心皮肤科专委会和CSID设立的开放课题。

示范建设单位申报流程

1.填写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皮肤影像示范建设单位申报书,加盖单位或部门(医务处、科研处等)公章;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申报书

2.示范建设单位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zryhyylcx@126.com;申报书纸质版打印1份快递到: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中日友好医院临床医学研究所104室,李承旭博士收,电话:17601013283

3.申报截止时间:201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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